上海市《困难儿童安全与保护操作规程》
来源:广州叉车 发布时间:2019-06-06 点击次数:

几天前,上海市民政局会同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规划委员会、市财政局,正式制定并颁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化改革开放工作实施细则》。e《上海市弱势儿童安全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天(6月1日)正式实施。
本操作规程是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干预和优先保障儿童人身安全的工作指南和操作手册,是本市因监护权缺失或监护权不当而造成的,本规定明确了责任主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发现遇险儿童报告》的工作要求、应急处理、评估协助、各级监护干预,更有效地指导和规范基层遇险儿童的安全保护工作。
据上海市民政局称,遇险儿童主要是指三类儿童:一类是家庭贫困的遇险儿童;二类是残疾的遇险儿童;三类是缺乏监护和监护不当的遇险儿童,包括上海市多年来,依靠现有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框架,充分利用和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实施保障工作。上海市民政厅副主任姜瑞航空局表示,本文制定的操作程序主要针对第三组因监护权不足和监护不当而陷入困境的儿童。
首先,《条例》明确了相关工作的主体,市一级由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和中心下设上海市临时儿童保育中心负责领导、协调和指导本市遇险儿童的具体工作,包括:江瑞说,操作规程责任明确,步骤明确,对基层开展遇险儿童安全防护工作具有特别的指导意义。
如《条例》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在上报的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本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在获得信息后,应当及时通知同级民政部门,确保民政部门能够及时介入,进行抢救和保护。例如,《条例》规定,遇险儿童受到人身伤害或者处于危险状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其送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医学检查或者治疗,并查找其他监护人。并通知当地民政部门负责临时生活照顾。
同时,条例明确规定,全市每一条街道都设立了遇险儿童社区工作人员,依靠村民委员会第一时间发现遇险儿童,并报告遇险儿童的问题或给予必要的协调和帮助,确保一系列的后续工作。保护、援助和照顾遇险儿童等工作已经到位。
2017年5月,继今年1月《关于加强全市弱势儿童保障工作实施的意见》发布后,上海建立了贫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遇险儿童)可申请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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